家长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与宗旨:为加强校园餐管理的民主监督,提升校园餐饮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与健康,特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通过家长代表的参与和监督,促进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形成家校共治的良好局面。
2.
组织性质:家长监督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民主监督组织,负责对校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供餐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监督。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
成立条件:
委员组成:由各班级家长推荐或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产生,确保委员会成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人数要求:委员会成员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少于一定比例的家长代表。
任期制度: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定期对校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供餐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意见收集:广泛收集家长和学生对校园餐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相关部门。
宣传教育:参与校园餐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协助沟通: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协助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涉及校园餐管理的投诉与纠纷,促进双方理解与合作。
三、工作制度
1.
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校园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并跟踪落实情况。
会议应邀请学校、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究解决校园餐管理中的问题。
2.
信息公开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公开校园餐管理情况,包括食材采购、菜谱制定、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等信息。
通过学校官网、公告栏、家长会等渠道,实现信息的透明化。
3.
巡查制度:
委员会成员有权对校园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了解实际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
巡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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