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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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分配给各班级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各班班长为班级资产管理责任人,与班级其他教师共同维护保管好自己班级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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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每学年结束前进行统一盘点,各班级教师协同清点班务财产,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则在盘点人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盘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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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若有特殊需要可向该班班长借用,用后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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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长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的不补发。若属不合理损耗,则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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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如有需要新增固定资产时,按幼儿园相关规定履行申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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