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我市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
提案人:民进太仓基层委员会经济支部
提案内容: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民营企业普遍的感触是:经济下行,急需拓展市场、实现转型升级。资本天然逐利,何况民营资本?实际上我市民营企业对农村的产业资源和巨大商机兴趣浓厚,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包括民营企业的共同参与,本来是你情我愿、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我们看到我市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仍没有实质性进展,除原有的双凤爊鸡、口水娃等农业食品企业、零星涉农设立的个别合作社以外,没有其他民营经济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民营企业这股力量远远没有发挥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发现主要问题还在于两大方面几个关键点:
第一大方面的问题是:定向政策供给不足。
国家要求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对我市而言,2018年我市虽然是出台了《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但主要内容还是以实施农业全面升级、乡村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推进等八大工程;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为主,基本没有涉及引导工商资本、民营资本参与的具体内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边得没有依据,无所适从。
第二大方面的问题是:基础条件保障欠缺。
(一)基础条件方面主要还是土地要素制约。原有的涉农民营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受原有周边环境限制,用地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新进想加入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用地问题更是不可以解决。
(二)民营企业本身融资难,而如果租用集体土地没有质押权,根本不能通过抵押贷款获得流动资金。
(三)再有水、电、气问题,企业的生产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不明显,生产成本过高;部分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紧张,得不到及时解决。
(四)企业人才稀缺,民营企业难以招到高技术、高素质的人才,企业精心、苦心培养出来的人才留不住。
为此,我们建议:
一、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制度设计。
我市不一定要等到自上而下的制度覆盖,除了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需要制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之外,我市完全具备先行先试的条件,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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