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日报(汉)/2020
年/4
月/18
日/第
003
版理论与实践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思考
大理州国资委副主任
郎沅龙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体制不顺、职能定位交叉、权责清单不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情况同样存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笔者认为,重点应在“
政治建设”
“
管理体制”“
监管体制”“
法治保障”
四个方面上做好文章。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
根”
和“
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作为国资监管党组织,
担负着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
必须增强
“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结合党组织设置和调整情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明确责任,把好企业发展方向、管好企业发展大局、保障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按照“
......原文链接:https://sanxin6.com/index.php/714/,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