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集团地煤公司张磊:新时期下信访协调办案工作的研究

晋能控股集团地煤公司张磊:新时期下信访协调办案工作的研究

科学导报/2023
年/7
月/18
日/第
B03
版理论学术
新时期下信访协调办案工作的研究
晋能控股集团地煤公司
张磊
协调办案,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在综合考量各方因素的基础上,以协调为主、兼顾各方的方式,为相关双方解决争议和纠纷的一种工作方式。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利益诉求日益增多,矛盾纠纷也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协调办案工作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新时期下信访协调工作的形势及特点
(一)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
随着公民法治意识日益增强,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处理困难,尤其是公安机关和法院无法有效
化解的情况下,民众多以上访方式控告申诉。
(二)重复访、集体访增多
由于有的单位不重视信访工作,尤其是出访阶段不认真,不仅不能解决好问题,还阻碍了群众的上访进度,导致了重复访和集体闹访、越级上访和反复缠访等一系列问题。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也给信访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思想负担。
(三)信访行为存在过激性
近几年来,有少数人为实现其目的而采取一些过激手段,如围堵国家机关、截公务车辆、堵道路等过激行为,
这不仅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开展,
同时还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使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不方便,影响恶劣。
二、协调办案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司法为民原则
在协调办案过程中,既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又要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尽可能
地消除信访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协调办案的方式和方法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在具体办案过程中,
对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信访案件,可以协调办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案件,应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新时期下优化信访协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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